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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配备指南(试行)
浏览:1444次  发布时间:2016-01-10 14:09:38

 前    言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明确指出“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沪府办发〔2014〕19号)提出“推进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要求。为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本市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规范本市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施设备、教学具和康复设备等的配备,特编制《上海市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配备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装备指南”)。
  本装备指南主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08-12)上海市《脑瘫儿童康复管理规范》(DB 31/T548)《义务教育阶段培智学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 0405)《义务教育阶段聋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 0404)《义务教育阶段盲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 0403)《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试行)》(沪教委基〔2007〕47号)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沪教委基〔2012〕64号)《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等规定,结合本市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本装备指南包括总则、总体要求、附录三部分。
  1 总 则
  1.0.1 本装备指南适用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装备配备。
  1.0.2 资源教室是在普通学校建立的集课程、教材、专业图书以及教具、学具、康复设备和辅助技术于一体的特殊教育专用教室,具有开展评估、课程实施、康复训练、个案管理、资源储备、专业支持等基本功能,是为各类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接受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支持的重要场所。
  1.0.3 资源教室应遵循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针对不同残疾类别、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实际需要,立足于有效实施随班就读个性化课程,合理配备各种教育、康复等资源,体现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资源配备不足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1.0.4 资源教室的资源应确保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康复等多样化需求,既要提供与课程内容相适应的丰富的教具、学具、图文资料、多媒体学习资料等资源,又要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辅助器具等资源,尤其要注重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特点开发自制教、学具,为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支持。
  1.0.5 资源教室的配备应注重研究和分析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需要,根据学生的变化、课程目标与内容的调整、专业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和调整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1.0.6 资源教室配置的各种教具、学具、设备、康复器材、辅助器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确保各种设施设备优质、安全、环保、耐用,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
  1.0.7 资源教室的设施设备配置除应执行本装备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总体要求
  2.1 选址和面积
  2.1.1 资源教室宜设置在一楼。
  2.1.2 资源教室的使用面积应满足现行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08-12)一般专用教室的有关规定,间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
  2.1.3 资源教室根据其主要功能划分为学业辅导区、康复训练区、办公区等。
  2.2 环境要求
  2.2.1 室内宜安装空调。
  2.2.2 室内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优先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不宜设置吊扇。
  2.2.3 室内照明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和地方标准《上海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 31/539的有关规定。室内不宜安装悬挂式灯具,宜安装嵌入式灯具。如有视力残疾学生,室内照明要均匀,应采用可调亮度光源,桌面照度不宜低于400lx,课桌上宜配置局部照明灯具;如有听力残疾学生,室内应加强教师面部照明,其垂直照度不宜低于300lx。
  2.3 基础设施
  2.3.1 室内电源类型、插座数量和插座位置应满足设备配备的需求,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2.3.2 室内应覆盖无线网络,预留网络、广播、有线电视端口,端口数量和位置按设计要求配置。
  2.3.3 室内安装水斗,宜安装冷热水设备。
  2.3.4 室内康复训练区的墙面应采用软性材料包装。如有视力残疾学生,墙面应采用防眩光材料。
  2.3.5 室内的环境噪声控制值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有关规定。如有听力残疾学生,资源教室的背景噪音宜≤40dB。
  2.3.6 学校应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和实际需求,创建全方位的校园无障碍环境。
  2.4 基本设备
  2.4.1 资源教室的基本设备配置应符合表2.4.1的规定。
  2.4.2 基本设备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类,“必配”栏目是资源教室完成各项教学与康复任务应具备的资源,“选配”栏目是可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特点、学校场地条件和教师状况等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配备,以满足教学与康复的需要。
  2.4.3 资源教室的教学具、康复设备、图书音像资源的具体要求分别见附录1、附录2、附录3。
  附录1
  教学具配备目录
  资源教室的教学具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身心发展水平、认知能力以及课程内容,通过购买和自制的方式配备,可参考但不局限于下列目录的内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每位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课程内容,为其选择合适的教学具,还应根据各学科特点充分运用学校的各种专用教室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 
  附录2
  康复设备配备目录
  资源教室的康复设备应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针对性地配备,康复设备的型号、尺寸应与学生的体型和能力水平相适应,参考但不限于下列目录内容。学校还可以根据需要借用或利用区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其他社会机构的康复设备。
  ?附录3
  图书音像资源配备目录
  资源教室的图书音像资源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专业图书与期刊、儿童读物、音像资源等,便于随班就读教师、学生取用,宜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性地配备,参考但不限于下列目录内容。图书音像资源的配备应与学校图书馆建设结合起来,突出资源教室的特殊功能,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