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验证码:

免费注册

“普惠+特惠” 舟山率先实现全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
浏览:380次  发布时间:2018-06-25 14:54:16

2018-05-01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林上军 通讯员 周玲璐 杨冠培 周永章

网络配图

      地方财政收入有限,但关爱残疾人的力度走在全省前列。近日,舟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舟山市全面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全市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舟山市户籍残疾人(计3.16万人)可免费乘坐全市公交车。

     新《方案》实施后,舟山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的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免费对象从原来的限定等级,扩大为所有舟山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全市2.3万余名仍未享受此免费政策的残疾人将因此受益;而免费线路将扩大到全市所有公交线路,并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区、跨海岛乡镇均可享受。

     自2010年1月1日《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舟山市政府积极出台,并不断完善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出行的优惠政策,以全面落实《条例》中关于“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地铁等交通工具”的规定。

     近年来,舟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议要尽快在全市全面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

     舟山属于海岛地区,部分渔村偏僻,交通不便,残疾人出行成本很高,舟山市委、市政府本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要求,坚持对残疾人“普惠+特惠”政策扶持的理念,予以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快“全面实施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的落实,2017年10至12月,舟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多次召集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市经信、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残联、交投集团、公交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就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政策进行专题协商,并将相关建议方案书面征求意见。

     在最关键的资金问题上,《方案》提出,市本级范围内的相关资金纳入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补贴范围,由市财政统筹协调解决,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也安排30万元专项用于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改造;各县(区)、功能区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统筹解决。最终,2018年3月,《方案》获得审议通过。

     据了解,目前舟山市共有3.16万名持证残疾人,其中近四成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方案》的出台,是改善本市残疾人出行条件,提升其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公共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本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