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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残疾人工作回眸“十二五”扶贫篇
浏览:733次  发布时间:2015-11-29 14:34:36

 “十二五”以来,在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中,我市坚持外扶、内激、社保三位一体,扶贫、脱贫、助贫三管齐下,全力推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落实,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进程,全面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五年来,全市共扶持17211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扶贫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一、激发内生活力,为残疾人脱贫加装“新引擎”
        (一)抓教育培训强素质。一抓覆盖。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送教上门行动,推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目标的实现。目前,全市有特教学校8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10个,410所中小学、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10个残疾儿童福利(康复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校就读、就训的残疾学生2936人,送教上门69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6.2%。二抓资助。持续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在大、中专(高中)院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每年每人500—1000元的学费补助,2011以来,共为2764人次农村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提供301万元资助。持续开展爱心助学活动,面向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募捐善款,2011年以来,共为151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筹集助学资金133.9万元。三抓培训。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免费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种养殖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居家就业技能(如网店经营)培训。2011年以来,通过各种形式、渠道投入培训经费1450万元,为10548人次农村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一大批农村残疾人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进一步提高了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建扶贫基地促创业。一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品牌、市场的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将分户散养(种)、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有机统一起来,减轻残疾人散养(种)户抵御市场和自然灾害等风险压力,确保他们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如泰宁县大金湖渔业有限公司吸收周边148名残疾人入股,并安排15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看护渔场,残疾人每年都可以获得分红收入2-3万元。目前,全市已创建此类基地共5个,辐射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已达200多户。二是建立残疾人种养殖基地。这种运作模式主要是为残疾人搭建集中就业与共同创业的平台。2012年,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三明市开展残疾人“福乐种养基地”实施方案》,加大残疾人种养殖基地扶持力度,对基地残疾人业主,每年给予专项补助5000元,对“福乐种养基地”获得省、市级命名的,分别给予25万元、3万元补助,并给予小额贷款贴息扶持 。“十二五”以来,全市获得命名的“福乐种养基地”有53个,其中省级19个、市级18个、县级16个,累计安置130多名残疾人,辐射带动1200多户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2013年,我市作为扶贫基地建设工作典型,在全国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现场会上做经验交流报告。2014年,我市代表福建省接受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督导检查,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创新服务理念,为残疾人脱贫配置“助推器”
        (一)突出政策帮扶。一是积极搭建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将就业困难残疾人切实纳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就业援助范围,着力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十二五”以来,为残疾人提供求职登记服务4800多人次,提供就业咨询和职业介绍等服务5300多人次,举办不同形式的招聘会、洽谈会300多场,参加用工招聘会的残疾人5800多人次,促成签订就业意向书1800多人次。二是出台《三明市残疾人小额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对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个体服务业的残疾人本人或家庭给予最高限额5万元的小额贷款贴息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十二五”以来,共贴息95.4万元。
        (二)突出岗位帮扶。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将残疾人联络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目前已选聘乡镇(街道)联络员联络员145人,月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村、社区选配联络员1889人,根据地方财力不同月补贴在60-300元之间。二是提供庇护性就业。通过集中托养机构中劳动车间、庇护工场等庇护性就业机构,帮助农村残疾人实现庇护性、辅助性就业。目前全市9家机构帮扶130多名农村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残疾人实现庇护性、辅助性就业。
  三、强化基本保障,为残疾人脱贫加设“安全阀”
        (一)扩大社会保险,预防因残返贫。一是增加补充保险。制定《三明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为三明户籍、年龄在70周岁以下并持有二代证的残疾人购买一份商业保险,2011年以来,共投入资金608万元,受益残疾人243161人次,理赔资金504.8万元。二是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出台专项文件,将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偏瘫、脑瘫、截瘫综合训练和残疾评定等10种医疗康复项目以及助视器、助听器等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康复训练的0-6岁残疾儿童可以按特殊门诊进行医保报销。
        (二)拓展托养服务,减少因残致贫。一是机构托养服务。目前,全市共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9个,2011年以来,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其他类别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900多人次;民政福利、养老机构集中托养残疾人3000多人次。全市建有精神病院5个,2011年以来,依托精神病院共为3000多人次精神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二是居家养护补助。2011年以来,共为8000多名就业年龄段无业的智力、精神和其他类别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2000-5000元的居家养护补贴。2013年开始在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尤溪县等5个县(市、区)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人文关怀等居家服务。
        (三)实施困难救助,提高生活质量。一是加强低保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户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增发补助金,2011年以来,为133923人次重度残疾人增发救助金6467.84万元。2015年开始实施“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市共有9381名一级重度残疾人领取护理补贴552.5万元。二是实施精神病患者专项救助制度。每年为15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400--900元的服药补助,为1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4000元住院补助。尤溪、永安、沙县等已实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助全覆盖。三是加强临时救济。市、县两级残联每年都预算100万元左右的经费,用于临时救助和慰问贫困残疾人。如2014年就“两节”期间,全市集中走访慰问了贫困残疾人2768户,共支出救济、慰问金85万元。
        (四)加强住房保障,实现住有所居。一是实施“安居工程”。在大田、宁化、永安、建宁、明溪等5个县开展安居工程试点工作,通过社会募捐、政府投入和省残疾人基金会扶持等渠道募集资金2300多万元为1050户农村残疾人解决住房问题。二是实施“造福工程”。与市农办合力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与危房户纳入全市“造福工程”盘子,在残疾人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家庭人口每人叠加补助1000元。“十二五”以来,共投入5000多万元补助5318户。三是落实加分政策。在廉租房、经济适应房分配中实行残疾人加分政策,一级重度残疾人加10分,二级重度残疾人加6分,轻度残疾人加3分。2012年,梅列、三元区有41名残疾人享受加分政策,获得保障性住房。四是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与各级残联合力推进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中央项目每户平均补助6000元,省级项目每户平均补助1000元。2011年以来,共完成261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