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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肥东县残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浏览:79次  发布时间:2016-08-25 13:45:17

合肥市肥东县残联8月9日消息:8月4日,县残联机关党员干部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机,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合肥市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试行)》,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实现纪法公开,运用党言党语,突出党规特色。从制度上把责任这把利剑高悬起来,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县残联把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一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