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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8年底前省级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浏览:115次  发布时间:2016-08-22 14:10:17

2016年08月14日 央广网 记者 景明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8年底前,所有省级党政机关都要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进程中,不能让479.3万残疾人掉队。

江苏省残联理事长高晓平介绍,按照就业优先,强化保障的原则,江苏省政府8月1日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几年江苏省残疾人工作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消费保障康复服务,教育服务,无障碍设施五个全覆盖。其中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青壮年残疾人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农村转移就业率达到60%以上,残疾人家庭拥有基本住房保障,和基本的家用电器。残疾人要全部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逐步扩大残疾人康复项目医保报销的范围。残疾少年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从96%提高到98%,从学前到大学实施全免费教育。城镇新建改扩建道路,公共场所必须符合无障碍设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帮助残疾人一个十分有效的方式,就是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朋友实现就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有尊严的生活。江苏提出,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的经济组织,要全面实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岗位预留制度。到2018年底前,所有省级党政机关要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为了鼓励残疾集中就业,江苏要求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可以纳入基本医保的定点范围,到2018年,各市、县、区应当至少建有一个残疾人就业的辅助场所。那么到2020年,各乡镇街道,应当至少建一个残疾人辅助的就业点。江苏省要求今年起实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公示制度,并纳入征信体系和文明单位的评选内容,新开发的公益型岗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