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验证码:

免费注册

汕头残疾人扶助条例8月起施行,22万残疾人全覆盖
浏览:113次  发布时间:2016-08-12 14:21:42

2016-07-30  来源:大华网 

残疾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生存、生活状况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汕头市约有22万残疾人,其中已领取残疾人证的有5万人,领证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和政府救助)有2万人。8月1日,《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施行,将为我市今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规范性的保障。

据了解,《条例》从康复、教育、就业及社保等多方面、全覆盖对残疾人的救助进行了强制性保障。《条例》提出实行残疾学生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十五年免费制度,残疾儿童就读普通幼儿园免收保教费;残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课本费;要求常住人口三十万人以上的区应当至少建立一所标准化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条例》规定,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零至六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康复指导、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抢救性康复服务,开展残疾儿童读写能力障碍评估、康复试点,区(县)应当设立公益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机构,第二十五条也规定要建设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

(责任编辑 温凯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