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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出台“两补”实施意见
浏览:261次  发布时间:2016-07-14 14:51:06

为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精神,州残联负责起草了《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报经州政府研究同意,近日下发执行。

该《实施意见》立足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了城镇低保家庭及农牧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其中:省级70元、州级20元、县级3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其中:省级80元、州级20元、县级20元)。在省级配套的基础上各提标20元,实现了两个“120元”;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政策落实,《实施意见》对申领程序进行了细化,尤其对逐级审核从初审、审核、审批三个方面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完成。

来源:甘南州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