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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安排部署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浏览:250次  发布时间:2016-06-19 15:19:31

 为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天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作,要求明确补贴对象与标准,明确审批程序,明确发放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等。补贴对象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天门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且需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已经领取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不得再次申领两项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此前已经领取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的重新申报,按程序及规定重新审批。
据悉,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民政办)提出申请。重度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民政办)电话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的村、社区居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