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揭阳市揭东区特校招聘4名特教教师公告 |
| 浏览:190次 发布时间:2016-05-12 14:37:28 |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揭阳市揭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16年5月24日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面向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揭东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概况 1、自闭症康复教师2名,特殊教育专业(自闭症康复方向); 2、培智教师1名,特殊教育专业(智障方向); 3、听障教师1名,特殊教育专业(听障方向)。 以上岗位均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条件 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上午9:30; 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2305教室。 联系人:陈校长,联系电话:13502685812。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要求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招聘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毕业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 面试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2:00-5:30,若时间不够则顺延。 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2305教室。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初选 招聘方通过介绍招聘学校情况、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接受应聘人员报名。面试小组成员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报送的有关材料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说课 参加面试人员在所学专业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然后回答面试评委提出的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面试评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揭阳市揭东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揭东区残联、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和聘用 (一)录取核准 揭阳市揭东区残联、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 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13502685812(揭东区特教学校陈校长)。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