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西充县委
西充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西充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印发《西充县脱贫攻坚残疾人贫困家庭教育专项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残发〔2016〕29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县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发挥残联、团委、教育部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帮助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学生健康成长,更有效、更彻底改变家庭贫困现状,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西充县脱贫攻坚残疾人贫困家庭教育专项扶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西充县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西充县委
西充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西充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6年4月25日
西充县脱贫攻坚残疾人贫困家庭教育专项扶贫工作方案
一、明确对象范围
全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
二、开展日常关怀
(一)深入了解实际困难。由各乡镇负责,辖区学校配合,对本地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的姓名、住址、就读学校、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进一步排查登记、建档立卡,掌握残疾人家庭学生及残疾人学生第一手资料,确保全面覆盖。
(二)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要会同辖区学校一起,主动与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对接,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开展扶残助学等志愿者服务,在精神上关心体贴,在学习上因材施教,并帮助协调解决其在生活、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坚决不让任何一个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
(三)重点突出人文关怀。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学生才艺比赛、户外运动、艺术特长培训,以及陪伴残疾人读书、看电影等活动,从心理上给予关怀鼓励;帮助解决残疾人家庭成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咨询与推荐、创业帮扶等,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家庭的发展问题,充分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特别关怀。
三、实施经济资助
县残联将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纳入扶持范围,发放教育专项资助资金。
(一)资助标准
1、小学、初中:每生每年500元;
2、高中、全日制中专(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每生每年1000元;
3、全日制专科(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每生每年1500元;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每生每年2000元。
(二)资助时限
2016年至2020年。
(三)办理程序
每年9月30日前,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凭本人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家庭户口簿(证明家庭关系)以及本人(或监护人)残疾人证,填写《西充县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教育资助审批表》(附表1),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学生由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未申请的不予资助。
村(社区)接到教育资助申请后,核实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残联审核。乡镇残联审核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西充县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教育资助审批表》和残疾人证、学生证明复印件报县残联审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与县残联据实审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对扶贫对象的确认,县残联负责确定资助标准与发放资助资金。
每年10月20日前发放教育资助资金,通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帐户或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帐户“打卡”直发。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乡镇要建立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相关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落实政策宣传、情况调查、审批审核、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由县残联负责统筹和核实拨付,县财政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指导。各乡镇要积极动员社会公众、辖区企业等捐款捐物,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怀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人学生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三)严格纪律要求。对扶贫对象残疾人家庭在读学生实施教育资助,是帮助残疾人家庭脱贫的德政工程,乡镇残联务必对辖区内的残疾人家庭认真筛选,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享受该项惠残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的,将追回被套取的资金,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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