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
| 浏览:218次 发布时间:2016-02-17 14:51:38 |
| 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残发〔2009〕100号) 各区县残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残疾人培训工作实际,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